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,9月4日,永定区老科协召开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。区老科协常务理事、各专业组长参加了会议,会议由马建林会长主持。
会上组织学习了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4〕11号)《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(闽委组通〔2014〕94号)以及《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清理、纠正现职领导干部和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(永委组综〔2017〕105号)文件精神。
与会人员就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》第一条,第三条进行了认真讨论。通过讨论形成了共识。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《通知》精神,做好清理和纠正工作。最后形成决议:一是立即变更法人代表。由原来会长兼任法人代表变更为非领导干部担任法人代表。二是会长辞去职务。因会长兼职过多,不符合任职条件要求辞去会长职务。三是四位常务理事因是领导干部,又因超龄、兼职等问题辞去理事职务。四是符合条件的理事继续做好老科协各项工作,特别是做好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下一届会长的推荐工作。
这次会议,对于规范退(离)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
(永定区老科协 邱茂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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